【时 效 性】 | 苏政办发〔2008〕105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实施日期】 | 101103 |
【法规层次】 | 100 | 【文 号】 | 江苏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根据省政府关于设立江苏人居环境奖的有关规定,经南京市人民政府申报,省建设厅组织专家评审,并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决定授予南京市2007年度江苏人居环境奖。
希望南京市再接再厉,更好地推进人居环境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全省各地要认真学习先进经验,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大力改善城乡环境质量,不断提升城镇综合功能,努力创建舒适优美的人居环境,为“推动科学发展、建设美好江苏”作出积极贡献。
二○○八年十月十三日
文件下载:苏政办发〔2008〕105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