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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关于授予南京博物院突出贡献奖的决

【时 效 性】 苏政发〔2013〕138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155 【实施日期】 行政法规
【法规层次】 118 【文  号】 江苏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近年来,南京博物院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扎实做好考古发掘、文物保护、陈列展览、科学研究、公众教育等各项工作,特别是“张家港东山村遗址”“盱眙大云山江都王陵”“泗洪顺山集遗址”3个考古发掘项目在学术上取得重大突破,在全国产生重大影响,分别被评为2009年度、2011年度和2012年度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为表彰南京博物院对探索江苏地域文明、推动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作出的突出成绩,省人民政府决定授予南京博物院突出贡献奖。

2013年是南京博物院建院80周年。希望南京博物院以此为新的起点,再接再厉,奋力拼搏,进一步加强博物馆自身建设,提升展览展示和公共服务水平,做好考古发掘工作,推动文物保护科技创新,扩大对外交流与合作,努力建成特色鲜明、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综合性博物馆,为传承弘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推动江苏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作出新的贡献。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13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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