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公告〔2012〕2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159 | 【实施日期】 | 100115 |
【法规层次】 | 109 | 【文 号】 | 广西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启用综合征管(国税)系统税收票证管理模块的通知》(国税函〔2011〕661号)要求,从2012年4月1日起全面推广上线综合征管系统税收票证管理模块。为确保系统调试及初始化数据的录入工作如期完成,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决定2012年3月31日(全天)停止办理涉及税收票证开具有关业务(包括大中型或其他类型纳税人发票工本费的收取、代开发票预缴税款、现金缴税、完税证、汇总缴款书以及通用缴款书的开具等业务),需要办理税收票证开具业务的纳税人,请于2012年3月30日前提前办理或推迟到2012年4月1日后办理。由此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并相互转告为荷!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