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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关于同意撤销204国道太仓收费站的批复

【时 效 性】 苏政复〔2012〕17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155 【实施日期】 行政法规
【法规层次】 118 【文  号】 江苏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苏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204国道太仓收费站撤站相关事宜的请示》(苏府呈〔201119号)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鉴于204国道太仓收费站收费到期,同意撤销该站。望你市切实做好收费站撤除后债务偿还、人员安置分流等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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