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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启动耕地占用税和契税相关税务文书的通知

【时 效 性】 湘地税发[2010]35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法规层次】 【文  号】 湖南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市、州地方税务局,省地税稽查局、省局直属局:

  根据省财政厅、省地方税务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全省耕地占用税和契税征管职能划转工作的通知》(湘财办〔2010〕21号)文件精神,我省耕地占用税和契税(以下简称“两税”)征管职能由财政部门划转到地税部门。为了便于各地开展“两税”征管工作,省局设计了《湖南省耕地占用税纳税申报表》、《湖南省契税纳税申报表》、《耕地占用税纳税通知书》样式(见附件),请按统一样式抓紧组织印制并及时发放至各征收单位,并从2010年9月1日起正式启用,财政部门原印制的征管文书同时停止使用。

  附件:
  1.湖南省耕地占用税纳税申报表
  2.湖南省契税纳税申报表
  3.耕地占用税纳税通知书

二Ο一Ο年八月二十四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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