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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赤峰市财政实施“五项举措”加强财政投资评审工作

【时 效 性】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103 【实施日期】 100100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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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赤峰市财政紧紧围绕“节约政府投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这一核心,坚持以制度创新为导向、以提高服务质量为要务、以规范操作为着眼点,不断强化评审内部机制建设,进一步强化财政投资评审工作,拓宽评审领域,加大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管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近年来实施“五项举措”加强财政投资评审工作,有力促进了财政投资评审工作提质增效。2017年,市本级累计完成评审项目628项,其中预算评审478项、结算评审111项、工程进度款评审36项、财务决算3项;政府投资项目送审金额398894万元,审定金额305593万元,核减金额93300万元,审减率23.39%。

  一、严格规范评审制度。继2016年4月由赤峰市人民政府出台《赤峰市本级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赤政发〔2016〕27号)后,为了规范中介机构参与财政方面的各类评审,于2017年4月修订了《赤峰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委托中介机构参与投资评审管理办法》的部分条款,修订后的制度更科学、合理,更趋于完善和规范,更具有可操作性。2017年10月份重新修订了《赤峰市本级财政投资评审付费管理办法》,修订了原来的付费标准,以分档累计计算方式替代了原来以投资规模大小为计、按固定比例提取付费额的管理模式,即:投资额愈大,提取的比例越小,呈递减模式。重新修订的付费标准更趋科学和合理,也为财政节约了大量资金成本。以赤峰市财政局名义会同市住建委联合行文,向赤峰市政府呈送了《关于申请调整市本级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办法的请示》,进一步完善《赤峰市本级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内容,规范了财政投资评审工作流程,落实一次告知、首问负责、限时办结、评审结果会审制,确保评审质量和时效,使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二、完善评审机制。坚持“预算重时效,结算重质量”“不唯增、不唯减、只唯实”的工作理念。一是推行评审项目的初审、稽核、主任办公会确立的三级联审制度,对评审质量实行层层把关。同时,对工程类比较复杂、产品构成比较陌生,询价一时难以确认,及时组织熟悉系列产品的专家组成专家小组,进行集体评定,最后确认工程造价,以此不断优化评审制度,完善评审机制,提高工程造价准确度。二是建立了套用定额、电询、实地查询三位一体的定价机制。当同一产品或系列产品的报价,施工部门与中心查询的结果发生明显差异时,组织有建设单位和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相关人员参加的询价团,赴外地生产厂家实地查询,确保评审的客观公正,促进评审管理与服务全面提升。三是进一步强化抽查第三方评审机制。通过政府采购确定社会评审中介机构,加大引入市场机制力度,对重大、复杂的或争议大的项目委托第三方进行评审或抽查,确保评审结果的科学性。

  三、加强全程跟踪评审。对于投资额度大、项目建设时间长、社会关注度高的重点工程,组织专门力量全程跟踪评审,充分发挥投资评审的引领作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完善责任事故追究制度和评审信息发布制度,构建实效强的监督体系。不断完善项目评审规则,未按规定进行招投标的项目,未经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对招标控制价进行评审的项目,工程变更及签证未经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的项目的工程结算,财政部门一律不予评审、不拨付工程款。严格监督项目施工过程,深入施工现场了解工程进度,核实工程量,监督工程变更和隐蔽工程签证,参与工程竣工验收,有效遏制了弄虚作假、高估冒算的行为,促进财政资金安全有效使用,确保评审工作按着既定的规则规范运行。

  四、加大评审培训力度。为全面提升评审人员执业水平,通过派出学习以及集中培训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评审人员的业务能力。2017年底,集中市县两级财政评审中心和相关中介机构的评审人员组织开展了业务培训,聘请北京中建政研集团的资深专家为主讲人,整个培训既全面概括又有侧重点地传授了工程项目PPP+EPC及造价方面的知识,为评审人员进一步依法依规、科学规范执业注入了新的动力。

  五、提升评审队伍素质。建立财政投资评审风险内部控制体系,加强对评审人员的监督与制约,注重职业道德和廉洁自律信念灌输,积极引导评审工作人员正确对待权力,依法行政、依规办事。加强素质建设,打造一支管理与执业兼优的评审队伍。强化招聘人员培训,提升从业人员素质。优化人员结构,注重中层岗位设置,强调责任担当,杜绝工作推诿现象,提高内部工作协调性。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十九大”专题教育活动,开展从业人员思想道德品行教育,增强服务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完善各项配套措施,确保作风建设取得明显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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