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策法规库>其他法规

财政部 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关于印发《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安全生产保证基金管理办法》

【时 效 性】 财工字[1997] 268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1103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全国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中国石化总公司各直属公司、总厂、厂、院:

    为做好安全生产保证基金缴纳使用工作,加强监督管理,现将修订的《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安全生产保证基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原《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安全生产保证基金管理办法》(中石化〔1996〕安字122号)同时废止。

    附件: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安全生产保证基金管理办法

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安全生产保证基金管理办法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