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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关于印发《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安全生产保证基金管理办法》
【时 效 性】
财工字[1997] 268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1103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全国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中国石化总公司各直属公司、总厂、厂、院:
为做好安全生产保证基金缴纳使用工作,加强监督管理,现将修订的《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安全生产保证基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原《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安全生产保证基金管理办法》(中石化〔1996〕安字122号)同时废止。
附件: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安全生产保证基金管理办法
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安全生产保证基金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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