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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征收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时 效 性】 市国税发[1995]282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陕西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5]122号《关于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征收管理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在8月下旬至10月上旬对本局所管企业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代扣代缴税款情况(包括委托方和受托方)进行专项检查,并将这次专项检查情况的总结报告于10月15日前报市国税局流转税管理处。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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