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青国税函[2010]151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153 | 【实施日期】 | 101100 |
【法规层次】 | 100 | 【文 号】 | 山东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市局计划在2010年10月1日-2010年10月7日对数据中心计算机设备电源系统进行更换,并对部分服务器进行搬迁,届时包括内外网站、网络发票、网上办税系统(包括客户端和网页申报、网上出口退税申报、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货运发票网上认证)、增值税防伪税控网上抄报税、12366热线系统、自助办税终端、税税通、CTAIS、公文处理等全部内外网应用系统将全部关闭,网络系统也将暂时中断。
在2010年10月1日-2010年10月7日期间,各基层单位信息中心保证网络设备(交换机、路由器)不能断电,2010年10月6日,要安排相关负责人员到岗检查网络设备运行情况。
各单位务必要通过多种渠道,全面地做好对纳税人的宣传解释工作,特别要做好网络发票系统的前期准备工作(见附件)。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