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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浙江大学毕(结)业证书、学位证书使用名章的批复

【时 效 性】 教学函[2013]3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111 【实施日期】 106100
【法规层次】 115 【文  号】 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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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浙江大学:

  《浙江大学关于法人代表用印等事宜的请示》(浙大发〔2013〕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鉴于你校校长职位暂时空缺,根据工作需要,你校2013届毕业生毕(结)业证书、学位证书所用校长名章,由你校暂行负责学校行政工作的金德水同志名章代替,至任命新校长为止。

教育部

2013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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