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湘地税函[1997]051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实施日期】 | ||
【法规层次】 | 100 | 【文 号】 | 湖南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1997年3月11日,湘地税函[1997]051号发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
为适应征管改革需要,简化征纳手续,提高纳税申报率,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批转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方案》(国办发[1997]1号)文件精神,省局对部分税种的纳税申报表进行了简化和合并。现将省局简化的纳税申报表式样(见附件,涉外企业纳税申报表已另行文印发)以及填表说明一并印发给你们,请根据工作需要自行印制。从今年四月起统一使用新的纳税申报表。对使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向省局征管处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