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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申请特案免税登记船舶材料的通知

【时 效 性】 厅水便[2013]23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175 【实施日期】 106100
【法规层次】 106 【文  号】 全国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有关航运公司:

 

根据我部《关于在“十二五”期内继续实施中资方便旗船舶特案免税登记政策的公告》(2011年第99号公告),请各有关航运企业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将申请特案免税登记政策的船舶清单(见附表)及有关资料,于31日前通过挂号信件或邮政快(EMS)报送我部(水运局)。

 

联系人:叶宇海,电话:010-65292656,传真:010-65292648

 

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邮编:100736

 

电邮:shipping@mot.gov.cn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13218

 

 

 

 

 

 

 

附表:申请特案免税登记政策船舶清单

 

抄送:中国船东协会

 

 

 


文档附件:
  1. 申请特案免税登记政策船舶清单.doc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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