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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调整节能改造风机、水泵折旧年限的通知》的通知

【时 效 性】 京财工[1995]307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法规层次】 122 【文  号】 北京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工业总公司(局、办、集团公司):

    现将财政部财工字(1995)28号《关于调整节能改造风机、水泵折旧年限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关于调整节能改造风机、水泵折旧年限的通知财工字〔1995〕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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