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琼国税发[1996]3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实施日期】 | 100108 | |
【法规层次】 | 109 | 【文 号】 | 海南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各市、县国家税务局,洋浦税务征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6]84号)《关于金融、保险企业所得税问题的补充通知》转发给你们,省局补充通知如下:请各市、县国税局根据财税字[1995]84号文的精神,对所辖的专业银行、保险公司全资附属的各类公司和单位作一次认真的调查,并于2月28日前把企业名称报送省局所得税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