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桂地税发[1998]240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实施日期】 | 100109 | |
【法规层次】 | 100 | 【文 号】 | 广西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各地、市地方税务局、区局直属征收分局、稽查分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1999年税收会计、税收统计报表制度规定及国家统计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从1999年起在经济统计领域全面使用新的企业分类方法的改革要求以及近年来税收工作发展的需要,结合我区地方税务系统税收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将1999年税收会计、税收统计报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税收会计报表1999年税收会计报表五个:《税收资金平衡月报表》《应征、欠缴、呆帐、在途、查补税金明细月报表》《入库税金明细月报表》《减免税金明细月报表》《提退税金明细月报表》
(一)适应新的《税收会计制度》要求,在《税收资金平衡月报表》中,将待征、入库、应征类的工商税收和企业所得税科目分别合并为"待征税收"、"入库税收"和"应征税收"科目;增设''待清理呆帐税金"科目,以反映超过三年未收回的欠税或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经法定清算仍未收回的欠税;将防洪保安费收入纳入会计核算,列入其他收入。
(二)将原《应征、欠缴、在途、查补税金明细月报表》改为《应征、欠缴、呆帐、在途、查补税金明细月报表》,增加"呆帐税金余额"栏,并在"欠缴税金期末余额"栏下按缓征、往年陈欠、本年新欠类别设明细栏。其中:"往年陈欠"指一年以上、三年(含)以内未收回的欠税。
本表"应征税金"累计栏中"税收合计"、"其他收入"与《税收资金平衡月报表》中"应征税收"、"应征其他收入"期末余额分别对应一致。
本表"欠缴税金期末余额"的"税收合计"、"其他收入",与《税收资金平衡月报表》中"待征税收"、"待征其他收入"的期末余额分别对应一致。
本表"呆帐税金余额"、"在途税金期末余额"总计,与《税收资金平衡月报表》中"待清理呆帐税金"、"在途税金"的期末余额分别对应-致。
(三)删除《应征、欠缴、呆帐、在途、查补税金明细月报表)、(入库税金明细月报表》、《提退税金明细月报表》中"二、其他收入"下"'两金'清欠收入"项目,将该收入并入"5.其他"项目。上列表中的"二、其他收入"下增加"4.防洪保安费收入"项目。
(四)删除《入库税金明细月报表》"一、税收合计"中"4.企业所得税"下各明细项目。在"二、其他收入"中"4.防洪保安费收入"下增列"其中:按营业税额附征"项目。
(五)在《减免税金明细月报表》中取消"二、其他收入"大类,只按减免性质反映各税种的减免情况。
二、关于税收统计报表1999年税收统计报表八个《税收收入分企业类型统计月报总表》《税收欠税分项目统计月报表》《营业税分企业类型统计月报表》《企业所得税分企业类型统计月报表》《涉外税收税额统计月报表》《个人所得税分项目统计年报表》《资源税分企业类型统计年报表》《纳税登记户数统计年报表》(一)1999年税收统计报表一律将原按经济类型分类统计改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类型进行统计。
1、各类企业的注册类型划分按照国家统计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进行。
2、表中"个体经营"包括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合伙。个体工商户指公民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活动的个体劳动者;个人合伙指两个以上的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
3、表中"股份公司"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但不包括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和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4、表中"乡镇企业"指乡(镇)办、村办以及农民举办的集体企业、股份合作企业、股份制企业、联营企业、私营企业等企业。包括与国有企业、与外商侨胞港澳台同胞、与城镇集体企业所组成的各种经济实体。
5、未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经济成分,主要应按其经费来源和管理方式划分,并比照企业登记注册类型填报统计:(1)机关包括国家机关和政党机关,原则上均统计在"国有企业".但有特殊规定的,如供销社等,则统计在"集体企业".(2)事业单位包括经国家机构编制部门和有关业务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各类事业单位,不包括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其中:由国家预算拨款或列入预算外资金管理以及经费主要来源于国有主管部门或国有上级单位的,统计在"国有企业";经费主要来源于集体单位的,统计在"集体企业";公民个人(或个人合伙)开办的,统计在"私营企业";上述以外的其他事业单位,若经费来源不明确,则按管理方式进行归类。(3)社会团体包括经民政部门批准成立以及未纳入社会团体管理条 例范围的工会、妇联等各类社会团体。其中:未纳入社会团体管理条 例范围的工会、妇联、共青团、青联、工商联、科协、侨联等社会团体,国家拨款设立的基金会以及经费主要来源于国有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的,统计在"国有企业";经费主要来源干集体单位的,统计在"集体企业";公民个人(或个人合伙)开办的,统计在"私营企业";上述以外的其他社会团体,若经费来源不明确,则按管理方式进行归类。
6、农业生产单位的统计划分。农业生产单位包括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单位,不包括已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乡(镇)办企业、农村私营企业等。其中:农场,不论其经营方式如何,一律以农场为单位,根据其所使用土地的性质统计在"国有企业"或"集体企业".农户以承包集体土地(含水面)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统计在"集体企业";否则统计在"私营企业".(二)规范《涉外税收税额统计月报表》的填报口径。该表是一张全面反映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以及外籍人员(含华侨、港澳台同胞,下同)等在国内所缴纳各项税收情况的综合表。
1、表内"个人所得税"只统计外籍人员、中方人员在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工作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对其在国内企事业单位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本表不统计。
2、表中"(一)中外合资经营企业"项目包括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和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3、本表"合计"栏中合计数和有关税种收入数,应分别等于《税收收入分企业类型统计月报总表》、《营业税分企业类型统计月报表》中"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两栏数之和;本表"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栏合计数,应等于《税收收入分企业类型统计月报表》中"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项目合计数。
(三)调整《税收欠税分项目统计月报表》的报表项目和口径:
1、本表反映报告期末的实际欠税余额,包括本年新欠和三年(含)以内陈欠,不包括经批准未到期的缓征税款。
2、本表按重点欠税品目、行业和主要欠税企业设置报表项目,以集中反映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涉外企业和其他企业的主要欠税情况。其中:"涉外企业"包括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其他企业"包括股份合作企业、联营企业、股份公司、私营企业、个体经营和其他企业。
3、本表总计及分税种欠税数,应与《应征、欠缴、呆帐、在途、查补税金明细月报表》中相关项目的欠缴税金期末余额的"往年陈欠"、"本年新欠"两栏之和对应一致。
(四)调整《纳税登记户数统计年报表》的报表项目和口径:
1、本表"登记户数"反映已办理税务登记的企、事业单位和城乡固定个体工商业户在年末的户数。该栏仅在"合计"项目有数,其余各分税种项目无数。
2、本表"纳税户数"反映办理了税务登记并发生纳税义务的实际户数(包括应缴税,但全年按政策规定或经批准免税的户数)。该栏按各税种的实际纳税户数统计,即一户企业缴纳多种税应分别在各相关税种项目下统计。
三、关于税收会统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一)各类报表计算单位一律为元(列至角分)。
(二)1999年税收会计、税收统计报表继续使用TAXBLE报表系统编制,通过远程通讯上报,通讯代码不变。月报表报送时间为月后9日,年报表报送时间为年后14日。
(三)各地要加强与金库的收入对帐工作,发现差错应及时逐笔更正,并在发现差错的当月调整帐表,不得定期汇总办理。
以上请抓紧布置,认真执行。
附件:1999年税收会计、统计报表表式及计算机参数(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