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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长江干线桥区和航道整治建筑物助航标志》(JTS196-10-2015)的公告

【时 效 性】 交通运输部公告2015年第7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175 【实施日期】 106100
【法规层次】 106 【文  号】 全国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现发布《长江干线桥区和航道整治建筑物助航标志》(以下简称《标志》)。本《标志》为强制性行业标准,编号为JTS196-10-2015,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标志》第2.0.1条、第2.0.3条、第2.0.4条、第2.0.6条、第5.1.2条、第5.1.3条、第5.2.2条和第5.2.4条中的黑体字部分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志》由交通运输部组织长江航道局等单位编制完成,由交通运输部水运局负责管理和解释,由人民交通出版社出版发行。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2015年2月2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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