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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总局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时 效 性】 国税发[1997]21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0115
【法规层次】 123 【文  号】 全国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扬州培训中心,长春税务学院:

    为了加强对税务系统反腐败工作的领导,推动税务系统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根据近来总局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变化较大的情况,国家税务总局党组研究决定,对原总局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进行适当调整。调整后的总局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为:

    组 长:项怀诚(党组书记、副局长)

    副组长:贺邦靖(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成 员:权兆运(监察局局长)

    张 伟(办公厅主任)

    李长海(机关党委常务副书记)

    董志林(人事司副司长)

    刘崇良(思想政治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总局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仍设在纪检组、监察局,联系电话:63417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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