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印发《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编制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

【时 效 性】 有效 【颁布日期】 2018-03-01
【颁布单位】 财政部 【实施日期】
【法规层次】 行政法规及法规性文件 【文  号】 财库〔2018〕29号
【首选类别】 财政综合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编制操作指南(试行)

关于修订印发《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编制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

财库〔201829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进一步推进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规范改革试点期间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编制工作,结合2017年政府财务报告编制试点情况,我部对《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编制操作指南(试行)》(财库〔2015223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编制操作指南(试行)》予以印发,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编制操作指南(试行)

财政部

201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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