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有效 | 【颁布日期】 | 2016-04-15 |
【颁布单位】 |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环境保护部 农业部 商务部 中国人民银行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质检总局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濒管办 | 【实施日期】 | 2016-04-16 |
【法规层次】 | 行政法规及法规性文件 | 【文 号】 | 2016年第47号 |
【首选类别】 | 其他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第二批)财政部等11个部门关于公布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的公告(2016年第40号) |
2016年第47号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环境保护部 农业部 商务部 中国人民银行 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 质检总局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濒管办公告
为落实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现将《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第二批)》予以公布,自2016年4月16日起实施。
本批清单与《财政部等11个部门关于公布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的公告(2016年第40号)》中《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税则号列相同的商品,其“备注”以本批清单为准。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环境保护部
农业部
商务部
中国人民银行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质检总局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濒管办
2016年4月15日
附件下载: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第二批).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