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暂行办法》的通知

【时 效 性】 有效 【颁布日期】 2016-02-26
【颁布单位】 财政部 科技部 国资委 【实施日期】 2016-03-01
【法规层次】 行政法规及法规性文件 【文  号】 财资﹝2016﹞4号
【首选类别】 企业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暂行办法

关于印发《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资[2016]4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科技厅(委、局)、国资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科技局、国资委,各中央管理企业:

为进一步激发广大技术和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国有科技型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经国务院同意,我们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股权和分红激励试点办法的基础上,制定了《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暂行办法

财政部

科技部

国资委

2016226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