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

【时 效 性】 有效 【颁布日期】 2015-07-01
【颁布单位】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实施日期】
【法规层次】 行政法规及法规性文件 【文  号】 会协﹝2015﹞42号
【首选类别】 会计及注册会计师管理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办法

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

会协[2015]4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体现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工作的基本要求,更加科学合理地设计评价方法,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对《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办法》(会协〔201422号)作出修订。

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1.《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办法》

2. 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办法》的说明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571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