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全国住房公积金2014年年度报告》的通知
建金[2015]78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现将《全国住房公积金2014年年度报告》(下称《报告》)印发你们,本《报告》同时在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网站上公开披露。
附件:全国住房公积金2014年年度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2015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