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有效 | 【颁布日期】 | 2014-04-23 |
【颁布单位】 | 科技部 中共中央组织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务院扶贫办 | 【实施日期】 | |
【法规层次】 | 行政法规及法规性文件 | 【文 号】 | 国科发农〔2014〕105号 |
【首选类别】 | 其他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实施方案关于印发< |
关于印发《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科发农〔2014〕10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科技厅(委)、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扶贫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科技局、财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扶贫办:
根据中央组织部等10部门《关于印发<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中组发﹝2011﹞23号)要求,科技部、中央组织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研究制定了《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请你们尽快制订本地方的实施方案及2014年选派和培养计划,并于2014年6月30日前报送科技部。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科技部农村中心 胡熳华 白启云
联系电话:010-68588414(兼传真);
科技部农村司 秦卫东 张洪刚
联系电话:010-58881412,010-58881425。
附件: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实施方案
科技部
中共中央组织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务院扶贫办
201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