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院财经委员会转发财政部关于昌都、玉树、西康藏族自治区工商税收问题的试行规定的通知

【时 效 性】 失效 【颁布日期】 1954-08-04
【颁布单位】 政务院 【实施日期】
【法规层次】 行政法规及法规性文件 【文  号】
【首选类别】 税收制度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附:财政部关于昌都、玉树、西康藏族自治区工商税收问题的试行规定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