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有效 | 【颁布日期】 | 2010-04-14 |
【颁布单位】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实施日期】 | |
【法规层次】 | 中小企业法规汇编 | 【文 号】 | 工信部办〔2010〕173号 |
【首选类别】 | 部门规定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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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建立完善中小企业节能减排融资机制。建立政府、银行、担保、企业参与的中小企业节能减排融资机制,引导金融机构探索多种形式的中小企业节能降耗、清洁生产和资源综合利用贷款方式。鼓励保险公司探索企业节能减排、资源综合利用创新产品研发、科技成果转化的保险保障机制。探索完善创业投资与节能减排和资源综合利用相结合的融资模式,引导各类创业投资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节能减排和资源综合利用的投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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